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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杞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十六条和(杞审通〔2020〕5号)的安排,杞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于2020年4月16日至5月12日对杞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进行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杞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其主要职责是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等等。杞县发改委全供事业人员86人,自收自支43人,内设股室有办公室、节能监察中心、农业股、固定资产股、工业股等18个股室。
(二)资产负债及财务收支情况
1、2019年度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杞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产负债情况如下:
账面资产合计885530.51元,其中:货币资金666976.01 元、固定资产净值218554.5元;
账面无负债;
账面净资产合计885530.51元,其中:累计盈余838199.05元,本期盈余47331.46元。
2、201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2865146.30元;
单位管理费用2817814.84元(其中:工资福利费用2535191.09元、商品和服务费用169051.39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费用75928元,固定资产折旧费37644.36元);
当年盈余47331.46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经查看杞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账和相关凭证,经费支出中“三公经费”总计45847.33元,其中:审定公务接待费6350元(其中:账面公务接待费5270元,误记为差旅费108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9497.33元,无出国出境费用。
根据杞县发改委提供的情况说明:2018年度“三公经费”为76896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95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73946元,无出国出境费用。
2019年度“三公经费”比2018年度减少31048.67元,下降40.38%。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该单位账务处理基本符合《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该单位提供的各年度财务收支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财务收支、经济事项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与财务收支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基本有效。
三、审计查出的问题
(一)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
(二)无公函列支招待费
(三)应记未记固定资产
(四)差旅费支出不规范
(五)会计记账不规范
四、审计建议
(一)财会人员要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杜绝不合规票据入账。
(二)加强对固定资产的入账、管理和处置,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加强差旅费支出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完善出差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