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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杞县裴村店乡卫生院2017至2018年度 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和杞审通〔2019〕41号通知书的要求,杞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9年12月6日至2020年3月23日,对杞县裴村店乡卫生院2017至2018年度财务收支进行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裴村店乡卫生院位于裴村店乡刘庄村(乡政府东200米路北),属于卫生事业单位,占地面积4666平方米,共有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医院开设内科、中医内科、外科、妇产科、骨科、儿科、康复科、仪器科等科室。现有职工50人,正式人员39人,执业医师6人,护士6人,医技人员3人。
(二)资产、负债及收支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账面资产负债情况:
资产总计3658873.99元,其中:货币资金510927.39元、应收医疗款827.34元、库存物资(药品)224099.52元、固定资产2923019.74元;
负债总计392922.78元,其中:借入款310000元,应付账款82922.78元;
净资产3265951.21元,其中:固定基金2923019.74元,财政补助结转(余)444801.21元,未弥补亏损-101869.74元。
2017年度收支情况:
收入总计5620121.31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671182元,医疗收入1654302.81元;
支出总计6335941元,其中:医疗卫生支出5170473元,其他支出1165468元;
当年收支差额为-715819.69元。
2018年度收支情况:
收入总计5876757.67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931224.5元,医疗收入1563024.67元,其他收入1382508.5元;
支出总计6446279.18元,其中:医疗业务支出5362394.18元;其他支出1083885元;
当年收支差额为-569521.51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该单位财务处理基本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该单位2017至2018年度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财务收支情况,该单位财务收支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内控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效。但是,通过审计,该单位仍然存在不合规票据、超限额现金支出、应记未记固定资产等问题,应在下一步工作中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查出的问题
(一)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
(二)超限额现金结算
(三)无经办人签字
(四)应记未记固定资产
(五)违规集资
四、审计建议
(一)财会人员要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对计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杜绝不合规票据入账。
(二)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建造、报废、处理的经济业务的核算,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加强学习《国务院关于清理有偿集资活动坚决制止乱集资问题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停止违规集资活动,并将集资款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