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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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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独立企业法人,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原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债务化解方案》得到妥善处置。
今后杞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将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特此公告
杞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9日